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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镇远县驾驶员何某某驾驶一辆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为该县舞阳镇小田溪双语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其违法行为被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片区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被依法处以10000元罚款,创下镇远交警罚款额之最。
据介绍,7月19日当天,镇远县交警大队农村片区一中队民警、工勤在辖区镇石线上按照《黔东南州农村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路检路查,14时许,查获一辆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车辆。经查,牌号为贵HW5830的面包车长期为镇远县舞阳镇小田溪双语幼儿园提供接送学生服务,但未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获得许可,取得校车标牌和按照《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查获该车后,为确保不发生类似湖南长沙校车事故,确保幼儿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18条、第45条的规定,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及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开出镇远交警成立以来最高金额罚单。
目前,该交通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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