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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2月10日中午12时10分许,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四中队接到报警:“我在沪昆高速岑巩境内被甩客了,所有行李包括身份证、银行卡以及2000多元现金都在车上,请帮帮我们!”接报后,民警立即驱车上路沿途查找该客车。
12时25分,民警在沪昆高速三穗境内发现了该车,民警拉响警报,通过喊话器要求其靠边停车,不料该车见警车追来,反而加快速度往前行驶。民警只得紧紧尾随该车,并将情况上报大队值班室,请驻扎在剑河县的高速三中队民警予以配合拦截。13时10分,该车终于被拦停至台江服务区,此时,高速四中队民警已追踪其100余里路了。
经检查,该车各项手续是齐全的,司机因为在高速公路甩客时发现前方有交警,心虚下没等乘客领取货箱内的行李就开车走了。后来发现有警车跟来,怕被处罚也不敢停车。民警对司机进行了严厉批评,而因为在高速公路下客及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法行为,该司机面临的将是驾驶证记12分,罚款300元,及停班、公司罚款等严厉处罚。
据了解,被甩乘客是一对母子,岑巩思旸人,在福建打工。之前买票时跟司机说到贵州岑巩,司机满口答应送到站,却不料在高速公路路口就被要求下车了,而行李都还差点遗失。民警将行李原封不动送还他们,又开车将他们送到了岑巩汽车站,坐上了返乡的汽车。感激不已的母子俩也为高速四中队民警真诚地送上了一面“人民警察为人民,千里救助显真情”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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