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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高速大队七中队查获一非法运输危险品车辆
2015-02-12 09:03  来源: 多彩贵州网 作者: 陆书明、杨建平、罗宽  编辑: 谭力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多彩贵州网讯 2月11日,黔东南州高速大队七中队在黎平南站查获了一辆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缴获大量无安全措施下运输的烟花爆竹,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高速大队七中队民警郑刚、罗宽、刘鑫在黎洛高速黎平南站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15时左右,一辆悬挂贵HY3385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从黎平县城方向驶来欲进入高速公路,民警上前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车厢内装满大量的烟花爆竹,可驾驶员切拿不出运输危险物质的许可证。经过询问查明这批烟花爆竹未办理运输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输,是未经批准擅自运输的。

  经查,该车所运输的烟花爆竹共计大箱5箱烟花、3筒爆竹,还有大小烟花12座,是当事人(张某某,黎平县水口镇人)在黎平县城烟花爆竹批发部购买后准备运回家里作结婚燃放用的。民警向当事人作宣传:烟花炮竹属于危险品,不能私自运输,私自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品是非法的,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必须要有专车运输。目前,该案已移交黎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安监局作进一步处理。

作者: 陆书明、杨建平、罗宽  编辑: 谭力 责编: 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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