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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凯里市交警大队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做好黄标车限行,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该市从5月1日起将对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而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
为确保黄标车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凯里市交警大队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划定限行路段,完善标志标牌。结合凯里市实际情况,凯里市将从5月1日起,每日7时至22时时段对以下路段实行限行:韶山南路、韶山北路、北京东路(含延伸段)、北京西路、宁波路(含延伸段)、友庄路、文化北路、文化南路、清平北路、清平南路、永丰东路等主干线,州府路、营盘东路、营盘西路、市医路、金桥路、永丰南路、永乐路、金井路、学院路、华联路、红州路、文昌路、瑞祥路、博东路、博西路、博南路、凯丰一路、凯丰二路、体育路、市府东路、市府西路等次干线,以及主城区范围内的各条小街、巷道、广场、公共停车场等。
截止至4月30日为宣传教育期,从5月1日起,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法进行处罚。在正式实施这一限行措施前,交警大队积极印发宣传单、宣传手册,在城区乡镇人员聚集处广泛散发张贴,宣传黄标车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危害及治理意义和限行政策等,提高各界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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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具体指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或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或其他燃料压燃式发动机汽车),不包括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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