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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妇晚婚晚育结婚快三年一直没有要小孩现在年到30才计划生小孩。于是于前些日子回家办理一孩准生证,却被乡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告知从2014年起一孩要交500元的押金,二孩要交800元的押金并且要签订承诺书。可是我从签订的承诺书里面没有看到是一孩的要交呀?有政策和文件说要交这些钱吗?这些钱交得合法吗?还是地方政府随意强行捆绑啊?
榕江县计生局转塔石乡政府回复内容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塔石乡计生办收取500元手术承诺金问题,我县卫计局已进行调查,情况如下:收取手术承诺,为了提高产后避孕节育的主动性,是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杜绝计划外生育,自觉遵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三十一条规定:不及时落实节育、绝育措施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且依照“双诚信、双承诺”相关协议,产后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对于主动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承诺人给予奖励,一孩上环50元,二孩结扎180元,各村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中,也规定得有,产后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100元奖励。
同时,鉴于当前人口流动性大,管理难等实际情况,为保证自觉产后落实避孕节育、绝育措施,主动签订责任书并收取一定手术承诺金,待责任人完成相关义务后,再退还给本人,承诺金不是目的,只有起到一个用实际来证明自己自觉遵守承诺的作用。目前,塔石乡党委、政府已对乡计生办收取手术承诺金的情况核实完毕,对该网友反映的手术承诺金问题确实存在,另请当事人严格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履行应该的责任义务,并随时到塔石乡计生办办理退还承诺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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