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吴德军)近日,从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对安全生产领域瞒报、谎报重大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将对第一举报人给予1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该制度旨在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举报人可通过电话、网络、信函、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同时,《制度》还规定严禁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