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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交警进家庭宣传意外查获一支“土火”
2015-04-28 10:49  来源: 多彩贵州网黔东南新闻 作者: 龙冠宇 唐宁  编辑: 凌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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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讯 4月27日,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在开展进家庭宣传活动中,意外地在一居民家中查获一支其非法持有的“土火”——一种老式的火铳。

  据介绍,当天上午10时许,为配合大队摩托车飙车、非法改装、无证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队宣传民警以镇石线旁的小田溪村村民为宣传对象开展活动,到达目地时,天下起了阵雨,民警坚持打伞开展工作。在进入第一家居民家中时,发现两名男子在车库聊天,其中一名男子在给一把疑是“枪”的物件擦着防锈油。民警当即把“枪”控制,并对男子进行了询问。给“枪”擦防锈油的男子刘某称:“枪”是他前不久在返修老屋时从一个旮旯里得到的,当时锈迹斑斑,想着是老一辈留下的东西,就想清洗干净传给下一辈。民警当即指出,这是一种“枪支”,属于管制物品,居民不能私藏。在民警的宣传下,刘某认识到错误,愿意上缴“枪支”。

民警向刘某宣传法律法规,刘某自愿上缴“枪支”

交警宣传民警将查获的“枪支”移交给当地派出所

 

  据了解,在得到“枪支”后,民警经向领导汇报,迅速移交给当地派出所。经派出所民警初步鉴定,这是一支老式火铳,俗称“土火”。这种枪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以伤人甚至置人于死地。

  目前,案件还在当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中。(龙冠宇/文 唐宁/图)

 

作者: 龙冠宇 唐宁  编辑: 凌忠云 责编: 凌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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