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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精神,近日,黔东南州人社局、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存储工作的通知》,着力规范和推进黔东南住房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存储工作,化解住房建设领域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清欠结症,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工资保障金存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顺部门职责,健全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工资清欠工作协作机制、工资保障金联动机制,互通信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共同推进工资保障金存储工作落实。《通知》就工资保障金存储对象、存储比例、存储管理、存储所需材料、存储程序等具体事项进行明确,并要求各县(市)人社部门开设工资保证金专户对当地住房建设领域建设工程工资保障金实行统一管理。为有效推动工资保障金存储工作的落实,《通知》强化了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追究,住建部门将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限制。对未存储工资保障金且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投诉的本地施工单位,不予办理其新开工程项目招标、资质升级增项;涉及外地的施工单位,在本辖区内对其市场准入进行限制;对有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将记入企业诚信平台,向社会予以公示。
目前,全州各级人社部门共收取到440个单位(项目)存储的工资保障金5109.82万元。(顾郁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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