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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意外受伤获赔偿 “亡羊补牢”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015-06-07 10:21  来源: 多彩贵州网黔东南新闻 作者: 周俊宏  编辑: 陈合敏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多彩贵州网讯 6月3日,从江县司法局加鸠司法所接到当地秀摆村支书电话,称秀摆村通村公路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一对母子受伤严重,请求支援协调处理。接到电话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带队组成临时处置小组前往调查。

  到达现场,处置小组一边联系救护车将受伤母子送往榕江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一边调查事故原因,并联系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立即赶到现场。

  初步调查,受伤的母子是榕江县计划乡村民龙某和其女儿辛某,因正值农忙季节,龙某便带着六岁的女儿回秀摆村娘家帮忙插秧,不成想在路上不慎被秀摆村通村公路施工工地滚下的石头砸中,造成龙某头部被击中,其女儿右臂骨折,其他部位挫伤。在司法所工作人员查看施工工地时,发现施工场所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且安全生产管理员未在场。

  了解情况,处置小组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双方进行了法律讲解,并指出施工单位无视安全生产管理,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即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经过两个小时的讲解和分析,施工单位认识到这一事件是由于自身安全工作落实不力导致的,同意赔偿受伤母女各项损失20000元,受伤的母子也接受这一赔偿,并当场签订了协议。当天,施工单位立即制止警示牌并清理道路两旁的安全隐患。(周俊宏)

作者: 周俊宏  编辑: 陈合敏 责编: 陈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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