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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网讯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渔业资源,促进天然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雷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决定从2016年起实行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制度,助推县内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通告》规定:县域丹江河、望丰河、公统河、白水河、黄里河、毛坪河、永乐河、乔配河、孔勇河、羊乌河、乌迷河、背略河等12条天然水域及其支流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捕捞、收购、运输、销售天然水域的渔获物。
连日来,雷山县渔政部门联同各乡镇通过张贴、悬挂禁渔公告、标语、横幅,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广播、发送手机短信、赶集日摆摊设点宣传等方式向城乡群众进行禁渔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广泛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向以上天然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雷山县农业、公安、工商、水利、环保、市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江河、集贸市场、餐馆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855-3331267,鼓励社会群众监督举报。
通过广泛宣传和执法行动,禁渔期制度和渔业管理相关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春季禁渔期打击非法捕鱼舆论氛围,形成共同养护天然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社会风尚和良好局面。(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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