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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前线】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五措施”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020-02-01 23:21

  多彩贵州网讯 近日,多彩贵州网获悉,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在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正确领导下,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各项工作。

  一、及时学习研究部署。1月21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州委常委会议有关工作要求,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1月27日,局党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对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

  二、强化工作组织领导。1月22日,成立了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锦春同志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级干部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对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的工作要求。1月27日,根据州委安排,州生态环境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到岗正常上班。1月28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1月28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工作方案。

  三、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通知要求,以及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于1月23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州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四、持续开展执法检查。自1月23日起,组织各县市分局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凯里、三穗、黎平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执法监管并实行“日报制”,确保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春节期间规范运行,及时有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于1月22日、1月23日、1月27日多次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切实抓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五、抓好内部排查管控。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州领导批示要求,对本单位2019年12月20日后从武汉入黔的人员,以及1月9日后与来自武汉的人员共同居住、学习、工作等情形,且没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情况的人员,做好内部排查管理,及时报送排查信息。1月26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调度并报送了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排查情况和外出情况。同时,做好上级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各类倡议、指令的宣传贯彻执行,确保单位内部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作者:高振鹏 姚辉 责任编辑:姚辉 编审: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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